自我接納是一種行動
想像一下:你被要求裸體地站在一面全身鏡前,並且凝視自己兩分鐘。
現在,快速盤點一下這個建議引起的感受。你感到好奇還是害怕?有興趣還是猶豫?願意還是不願意?或者你是否拒絕了整個想法,因為你絕對不會這樣做? 實際上,想像這種經歷,可以告訴你關於自我接納程度;並會告訴你更多。
自我接納是一種行動。這是我們要付諸實際的事情,而不僅僅是一種感受。說「我重視自己」是一種自我肯定的行為,它為自尊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當練習自我接納時,我們不必喜歡關於我們自己的一切。 事實上,幾乎可以肯定我們不會。它的真正含義是,我們承認並接受我們的思想、行為、情感、身體、夢想等等。就是關於我們的一切,都是我們自己的。
有人可能會說:「但我不想沒有安全感(或者不想害怕、評判、憤怒、肥胖、年老、酗酒或其他十幾種事情中的任何一種)。如果我接受自己的這一點,就意味著我不想改變。否則我不會改變。」
當我們否認自己的任何部分時,我們將那部分看為異類。 說「我不想成為......」,因此我不會接受「我是......」。這其實是自我拒絕,與自我接受剛好相反。 如果能說,「我不想成為......,但我是,而且我願意改變」,這就是一種產生轉變的自我接納。
只有當意識和接受打開大門時,治愈和成長才能進入。 有人說:「沒有什麼比意識到並接受自己不被重視的部分更能提升個人的自尊心了。」
這是另一個練習:嘗試面對任何難以接受的情緒,例如︰不安全感、嫉妒、憤怒、恐懼。就好像它是一件毛衣或一雙鞋一樣試穿。呼吸並專注於它;感受你的感受。當你接受和體驗它時,注意一下這種感覺是如何開始消失的。
如果你正在抵抗(收緊你的肌肉,屏住呼吸),請接受你的抵抗。如果你否認抵抗,它只會獲得力量。但是,就像感覺本身一樣,如果你擁抱阻力,它就會消散。
我們不接受的不僅是負面情緒或想法,有時也可能會拒絕積極的一面。事實上,我們的一些光明面似乎比黑暗面更可怕。拒絕接受我們的興奮或快樂,我們的魅力或我們的美麗,真是一種損失。害怕神賜給我們的才華、願景或夢想是多麼可悲。
有人說,我們對自己犯下的最大罪行不是我們否認自己的缺點,而是否認自己的長處或與眾不同。
在自我接納的最低點,卻是讓我們找到絕處逢生的地方。在這裡可以找到讓我們前進的力量;正是它讓我們有勇氣最終說「不!」或「是的!」自我接納是伸出尋求援助之手。
自我接納是為了幫助自己,而不是與自己作對。這是每個人因恩典而與生俱來的權利。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哥林多前書》四章3-4節)
(蔣吳蘊蘭師母,ParentingABCtoday.com創辦人,持加州婚姻家庭治療師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