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09, 2021

破壞關係的十種恐懼

本文原載於2021年12月《號角月報美西版》

愛一個人是有風險的,所以在人際關係中存在恐懼是很自然的。但是當恐懼者通過侵略或退縮,來傷害自己或他人,就成為一個問題。認識恐懼,並知道它如何影響個人的生活,可以幫助我們做出必要的改變,以獲得真愛。

  1. 害怕失去自由。被束縛、被困、被卡住,這種「幽閉恐懼症」指出關係的錯誤。以愛心和尊重的方式說「不」,並設定清晰公平的界限,是健康關係的基本要素。
  2. 害怕衝突。愛的關係中難免有衝突,但不一定是破壞性的,可以學習和操練建設性的溝通。當以關懷和尊重的溝通方式處理時,衝突可以促進更深層次的信任和親密關係。
  3. 害怕改變。變化意味不適和不確定性,但往往帶來成長和更新!試著對自己和伴侶所經歷的變化感到好奇。這同樣應用於孩子、父母、兄弟姊妹和其他你關心的人!
  4. 害怕放棄或失去控制。在健康的關係中,不必放棄個人權力;雙方都可以感到平等,並保持自己的獨特性。
  5. 害怕痛苦。造成痛苦的不是愛,而是對愛和關係及所愛之人行為的依戀和期望。最終,需要決定是相信恐懼還是相信愛。
  6. 害怕被「發現」。對所愛的人隱藏真實的自己,通常是害怕真實的自己並不可愛,害怕被完全了解。接受沒有人是完美的,自己才能被他人深入了解。
  7. 害怕失去自我。在人際關係中壓抑自己的個性。其實,我們的時間、注意力、關懷和技能,對於一段關係的成功至關重要;同樣重要的,是能夠接納所愛的人希望給你的東西。放棄對伴侶的需求並不是愛的行為,因為這意味著在這段關係中,你減少了參與度。
  8. 害怕不夠。害怕自己不夠好時,往往期望所愛的人是完美的,用這種期望來抵禦不足。面對自己的短處,可以選擇冒險去愛和被愛,也可以選擇孤立自己。試著改寫人生故事,因為你是個獨特而可愛的人。
  9. 害怕被拒絕。為了避免被拒絕,通常會推開其他人,或者測試他們的愛,又或者在被拋棄之前先拋棄他人。另外一種可能,就是成為取悅者,將自己真正的需求和慾望排除在外。但無論哪種方式,都沒有完全且真實地活在與他人的關係之中。
  10. 害怕依賴。有些人擔心失去照顧自己的能力,而有些人則擔心要負責照顧所愛的人。這兩種選擇都不會產生令人滿意的關係。要想建立健康的相互依存關係,請注意和所愛之人間的界限。彼此支持,也要為自己的感受和身心靈健康負責。

《聖經》告訴我們:「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翰一書》四章18節)在人際關係上有衝突,是因為每個人都習慣用自己的眼光看事情,本能地保護自我。放下恐懼,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感謝上帝,在兩千多年前一個晚上,在伯利恆的野地裡,有天使對牧羊的人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裡,那就是記號了。」(《路加福音》二章10-12節)

蔣吳蘊蘭師母是家庭婚姻治療師和Parenting ABC創辦人,熱衷幫助講普通話、廣東話和英語的父母與美國出生的孩子和諧相處、得以享受和正面影響他們。